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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依托“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程打好诉源治理“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356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梅县区法院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契机推进司法重心下移,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能动司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21年至今,开展诉前调解案件8255件,调解成功4496件,超五成纠纷止于诉前。

设置“庭、站、点”+建立机制  夯实根基

优化法庭功能定位,通过加挂牌子等方式集中打造专业、特色法庭,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专业法庭在审理好一般性案件基础上,集中审理好特定类型案件。其中,丙村法庭定位为旅游巡回法庭,松口法庭定位为综合法庭(兼具服务现代农业产业特色),畲江法庭定位为知识产权法庭,大坪法庭定位为综合法庭(兼具环境资源特色)。

建立“一镇街一法官”“一村居一法官”的“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联络服务机制,在辖区内的19个乡镇均设立诉讼服务站,实现诉讼服务站全覆盖。同时,在特色村或产业集中地设立法官服务点8个,其中产业园区法官服务点2个,村居法官服务点6个。每个诉讼服务站和法官服务点实行法官包点制度,驻点法官定期到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开展法律服务253次、诉调对接化解纠纷267件。

据了解,“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程,是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动体现,也是法院为全面提升司法解纷能力、从根源上减少纠纷的有力举措,为服务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基层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联合赋能+精准发力 提升合力

与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解纷机制,在镇诉讼服务站成立联合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法官法律指导、人民调解的联合作用,协调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我们同意这样的方案!”近日,在丙村人民法庭辖区内的诉讼服务站调解室,房某等55户村民纷纷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圆满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蓝某从梅州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安装某高速公路的护栏工程。蓝某在焊接护栏过程中,溅落的火星引燃地上的杂草,因火势太大,蔓延至护坡上面的山场植被,造成房某等村民的果树受损,房某等人要求蓝某、梅州某建设工程公司等赔偿果树损失。

丙村法庭曾法官了解房某等人的诉求后,考虑到涉及55户村民的利益,且其中涉及多种法律关系,调解可以更快更好化解矛盾纠纷,于是,曾法官积极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调沟通,联合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背靠背”方式共同开展调解,释法明理,权衡利弊,经过多次电话、微信和面谈沟通,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最后,该55户村民就果树损失与梅州某建设工程公司等达成一致意见。

“巡回审判”+法治宣传 强化效果

积极开展“走出去”的庭审普法方式,与传统法治宣传相结合,深化法治宣传效果,积极打造“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的工作格局。

“现在开庭!”在梅县区法院雁洋镇雁上村法官服务点门口的巡回审判车上,曾法官正在公开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把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法官面对纠纷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一个多小时后庭审顺利结束。

通过巡回审判“走出去”的方式,将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在审理案件的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生动形象地向当地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判+普法”的双重效应,让法治声音向乡村传播,不断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线上诉调+司法确认  快速解纷

为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梅县区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智慧+”诉前调解模式,打造出快速高效的调解 “快车道”,既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双赢”的局面。

“线上调解真是太方便了,节省时间,降低成本,真高效!” 

2019年11月,广东某科技公司向深圳某设备公司购买一批工业设备并按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深圳某设备公司经催收迟迟未交付设备。后经双方协商,深圳某设备公司同意返还货款后终止合同,双方因此签订《协议书》,但深圳某设备公司一直未返还货款,广东某科技公司遂来到法院,要求深圳某设备公司返还货款。

法官审查材料后,立马打电话给深圳某设备公司了解具体情况,鉴于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考虑到深圳某设备公司在异地,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纠纷,法官运用“出庭”微信小程序,在互联网法庭线上“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无误后,线上签名确认,并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涉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南方+、掌上梅州

通讯员:钟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