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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预处罚!梅县区法院促执行款及时到位
发布时间:[2023-07-12]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245

“李法官,谢谢你,187.96万元已到账。”日前,梅县区法院以“惩戒预警”方式顺利执行到位金额187.96万元。

据了解,这是某银行诉某实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梅县区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实业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到期后,某实业公司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某银行遂向梅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某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某实业公司对广东某公司已到期的债权187.96万元。在查实该笔债权后,法院向广东某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责令广东某公司限期履行义务,期满后,广东某公司拒不履行。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及时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法院遂向广东某公司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否则对其实施罚款50万元。在预处罚措施的司法震慑下,广东某公司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履行了债务187.96万元。

据了解,预处罚是以预留时间、提前警告的方式,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向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发出“惩戒预警”,督促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在平衡利益的同时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路径,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通过预处罚、预拘留等措施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助推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来源:掌上梅州

通讯员:钟佛梅 曾中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