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本是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后让朋友顶包、与车险理赔员串通骗保,更是损人害己的违法行为,得不偿失。近期,丰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顶包事件,涉事两人双双被拘留。此外,记者还从梅县区法院了解到,近期该院也审结了一起顶包骗保案件,三名当事人均受到法律惩处。
今年2月12日20时许,丰顺县留隍镇新铺村路段发生一起轿车碰撞两名行人的交通事故,其中1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7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轿车驾驶员刘某金为逃避法律责任,打电话叫刘某欣来到事故现场顶包。刘某欣到达事故现场后,先后拨打110、保险公司电话前来处理。期间,伤者家属先来到事故现场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当留隍交警中队民警、保险公司到达现场后,刘某欣谎称是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配合民警、保险公司现场取证收集材料。
数日后,一名伤者不治身亡。且随着调查深入,顶包者刘某欣迫于法律威严,于3月2日到留隍交警中队自首,如实交代其顶替事实。此后,丰顺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金逃逸负全责,并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同日将刘某欣包庇案移交刑侦大队,刘某欣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及后续工作仍在进行中。
无独有偶,近期梅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与顶包相关的保险诈骗案,肇事驾驶员、顶包人和理赔员均获刑罚。
事件还得回溯到2018年。时年2月某日,丘某驾驶货车载着李某军从梅城出发,前往大埔县送货。途中,丘某撞伤一名行人、撞坏一辆轿车和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后,丘某当场联系代办该车保险业务的李某雄,告知其自己无证驾车发生事故,希望李某雄能帮助其获得保险理赔。李某雄答应帮忙,并告诉丘某,要获得保险理赔,必须让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顶包成该事故车辆驾驶员,并要求丘某支付办事费用30万元。丘某便要求同车的李某军顶包,李某军同意了。丘某答应向李某雄支付办事费用20万元,实际支付办事费用18.6万元。在李某雄的斡旋、沟通下,保险公司为这起交通事故合计赔付688013.97元。
然而,事情终究败露,涉案三人均坐上了被告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丘某、李某雄、李某军违反保险法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依法分别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对上述三人依法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的判决。
来源:梅州日报
通讯员:宋宇婷 丰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