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然而,在加装电梯过程中,涉及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产生纠纷的案例并不鲜见。记者今日获悉,广东梅县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加装电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
小区加装电梯 一业主因影响车库出入阻拦被诉
谢某等11户是梅州市梅县区某小区C1栋业主,范某也是该单元业主,该单元共12户,各户住宅面积均相同。2021年9月,案涉单元业主达成增设电梯和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的合意,11户业主签名同意增设电梯,但范某未签名同意,提出增设电梯影响其车库出入。
2021年11月,对增设电梯进行备案并公示。公示期间,范某提出异议,经有关单位多次调解未果。
之后,在施工过程中,范某及其家人多次到现场阻拦。
协商无果,谢某等人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加装电梯的行为合法有效,范某应停止对加装电梯的阻挠、妨碍。
法院判决:加装电梯行为合法 应停止阻挠妨碍
梅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等11户业主和范某均是C1栋业主,范某亦是增设电梯口一侧车位的业主。案涉C1栋单位共12户业主,其中11户业主同意增设电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了《增设电梯同意书》,谢某等加装电梯的行为具有法律依据。
庭审中,范某亦同意加装电梯,但提出需解决其车位通行问题。谢某等人提交的电梯设计公司出具的报告证明,加装电梯不会妨碍主楼建筑楼梯间左右两侧车库出入及其他车辆的通行,经现场勘查加装电梯井后道路总宽度符合有关规定,且范某能左转通行。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确认谢某等加装电梯行为合法,范某应停止对加装电梯的阻挠、妨碍。范某不服提出上诉,梅州市中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