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县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这是梅县区法院被确定为管辖梅州市范围内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以来,成功调解的第一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据介绍,该案是原告某音乐出版社诉被告某乐器商行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告认为被告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琴行销售盗版图书,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影响原告正版图书的销售量,直接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给原告的声誉带来恶劣影响,也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偿原告20000元。
梅县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此案后,积极通过电话等方式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行为已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双方对基本事实无争议的情况下,承办法官采用电话沟通,并通过云上法庭开庭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被告同意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的行为,并当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梅县区法院自2022年5月1日起为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该院迅速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将办公办案地点设在畲江人民法庭。下一步,梅县区法院将紧密结合梅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来源:南方+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