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涉企案件开辟的‘绿色通道’,从立案到我们拿到第一笔货款仅用了10天时间,充分考虑到了我们企业经营之不易,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当事人向梅县区法院法官送来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大字的锦旗,对法官尽心尽力促调解,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表示衷心感谢。
4月19日,梅县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梅州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立案过程中,梅县区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资金。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查阅了卷宗,并通过原告代理人了解到因被告未及时支付货款,已严重影响原告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希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及时缓解企业困难。因被告在江西,受疫情防控影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提前开庭。
经过两天的庭审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终于成功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其中双方约定“解除被告被查封的账户后,被告于12小时内支付第一期货款及律师费”。
开庭结束当天,法官第一时间制作调解书,并在原告充分了解解冻被告银行账户风险的前提下制作解封裁定书交由执行部门执行。当天,被告账户解封后,法官又第一时间告知原告,原告收到消息后即刻与被告联系,被告按协议约定内容马上支付了第一期货款及律师费合计274.72万余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履行只用了10天时间。法官立足案件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服务,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实现了司法服务保障的综合效能。
锦旗虽小,却代表着群众对承办法官的感谢与支持,更代表着对梅县区法院的激励与期盼。今年以来,梅县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梅州法院关于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审判实际出发,立足服务促保障,以“办成事”为标准,以“办好案”为抓手,积极服务中小企业,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服务保障梅州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