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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卖助孕药为由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767

梅州日报讯 (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宋宇婷)梅城一女子潘某因手头紧,竟打起了以卖助孕药为由实施诈骗的想法。近期,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潘某在一汗蒸馆认识了被害人陈某,闲谈中得知陈某结婚后一直未怀孕生育。当时潘某因赌博输了不少钱,遂萌生以介绍购买助孕药为由骗取陈某钱财的想法。

潘某对陈某谎称其认识一名姓李的医生,李医生的朋友是从事代购进口助孕药的,其可以介绍她们认识,并将自己另一个微信号推荐给陈某加为好友。潘某分别用两个微信号和陈某交流,骗取陈某的信任。2017年10至12月期间,潘某以代购进口助孕药为名,让陈某先后向其2个微信号转账共计13664元。2018年春节期间,因陈某一直没有收到潘某所称的进口助孕药,多次向潘某要求还钱,潘某以各种理由推辞,并将陈某的微信删除,电话拉黑。被告人潘某将诈骗得来的钱全部用于赌博输光。后潘某得知陈某到公安机关报案,还给陈某2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