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梅州两级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共为118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247万元,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当天上午10点30分,执行案款发放活动正式启动。梅州两级法院设立9个分会场,严格按照“一案一账户”要求,认真核实当事人身份、案款数额等信息,为涉及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和涉及小微企业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见证案款发放活动。
“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对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今年,通过法院执行,我行收回不良贷款本息402.36万元!”刚刚办完领款手续的申请执行人兴宁农商行代表钟某感叹道。
“我们签个名,真金白银就兑现了!”来自蕉岭的“外嫁女”丘女士对法院“速度”表示赞许。丘女士与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执行案件中,村民小组应向丘女士支付集体石场发包收益的分红款8000元。执行干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多次深入当地协调,及时冻结相应资金账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梅州法院深入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1”“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狠抓执法办案规范,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执行到位金额21.28亿元。其中,执行案款划转平均用时从14天缩短至4天,划转周期压缩71.4%。制定《执行款接收账户确认书》,要求申请人提供确保有效的银行卡号用以接收执行案款至全部款项发放完毕,实现执行案款发放“最多跑一次”。
来源: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陈昕宜 钟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