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梅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梁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的处罚。
经查明:上世纪70年代和2000年左右,被告人梁某先后购买了一支老式火药枪和一支散弹枪用于打猎,后弃置在家。2020年7月,梁某在擦拭散弹枪时,枪支走火致手受伤而送医院就医。因医生发现梁某的伤势是枪伤,遂报警。民警后来在梁某住家即附近搜出两支枪。根据刑法规定,私藏枪支两支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梅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文龙:我们法庭考虑到他身体是残疾的,归案以后认罪认罚,还有就是私藏枪支现有证据没有造成社会上直接的危害,根据法律规定,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上午的庭审,市普法办和市中院联合组织近60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让大家零距离接受法律熏陶,提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
来源:无线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