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为治疗疾病非法收购穿山甲鳞片的犯罪案件,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佃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0.46万元,在市级以上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佃某患有主动脉硬化、胆结石等多种疾病。2017年,佃某听闻穿山甲鳞片可以治疗此类疾病,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擅自在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以每斤200元左右的价格向摆地摊的中老年男子收购穿山甲鳞片共3270克,然后放置于住家以备食用。2019年3月14日,梅州海关缉私分局依法在佃某住家搜查出一批疑似穿山甲鳞片、收据等,并予以扣押。经鉴定,从佃某家中扣押的疑似穿山甲鳞片分别系马来穿山甲和树穿山甲的鳞片,该两类穿山甲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动物,涉案价值为10.46万元。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