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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3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930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梅县区法院紧密结合实际,立足法院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具体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法治宣传篇

(一)送法进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3月25日下午,梅县区法院民二庭法官一行三人前往梅州客家村镇银行开展“送法进银行,助力防风险”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官们向银行员工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与银行工作人员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并向银行信贷一线员工重点宣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注意事项、风险防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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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月26日下午,梅县区法院民二庭法官一行三人前往富力地产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促发展”活动。活动中,法官们就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质量问题的举证与认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充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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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法进校园,护航青春路

1、3月26日上午,梅县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前往梅县区外国语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活动中,法官们详细向学生讲授如何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知识,并在学校的模拟法庭为学生介绍庭审司法礼仪及法官、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的地位。活动现场,同学们热情高涨,提问积极,学法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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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月29日上午,梅县区法院刑庭法官前往梅县区华侨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活动。活动中,法官为学生们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审判中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的案例,深入浅出讲解了校园欺凌相关知识,引导学生们要从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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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篇

1、为提升安全检查质效,做好服务群众的“前哨班”,切实提升便民利民服务,327,梅县区法院法警大队利用周末时间,邀请梅州梅县机场的专职安检教员对全体法警和辅警进行安检技能业务培训。通过现场学习观摩、交流工作经验、互检实操,全体法警和辅警进一步掌握安检工作的方法、流程和要求,提升了规范文明执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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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梅县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室顺利挂牌。为更好发挥司法护航旅游职能,妥善化解涉旅纠纷,营造良好旅游氛围,328日下午,梅县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室在丙村镇客都人家顺利实现挂牌。该工作室将以实地巡查、现场调处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化解游客纠纷,为景区安全和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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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进一步提高保全效率,梅县区法院实行诉讼保全集约在立案庭办理,即审查、制作保全裁定书并送达均由立案庭完成,执行局派驻专人在立案庭负责实施保全措施,线上登录执行平台查控财产,线下到房管、车管、银行等采取措施,收到良好效果。诉讼保全集约化,极大地减少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案件移交、卷宗移送时间,及时高效实现保全,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2021年以来,完成诉讼保全案件67件。

、审判执行篇

1、3月22日,梅县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罗文胜依法对被申请执行人古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古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梅县区法院依法对古某所有的一套房屋进行网络拍卖,买受人通过网络竞拍购得该房屋,但古某拒绝腾退。为此,罗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对古某进行法理分析,并促成古某与竞买人就房屋内家电设备转让达成和解,实现房屋顺利腾退,依法保障了买受人的权益。

 2、3月22日,梅县区法院民二庭法官陈志雄耐心调解一件受疫情影响住房按揭合同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后成功促成被告还清当前到期借款本息,并确认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既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被告因一时无力还款导致现有住房可能面临被执行拍卖的窘境。

3、3月25日,梅县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张威顺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于2月7日受理,法官在受理后多次与原、被告联系,在了解到双方原是朋友关系后,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进行释法明理,最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在调解协议签订完成后,双方主动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