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保姆盗窃案,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8000元返还给被害人。
今年6月,黄某通过月嫂中心的介绍到况某的家中做保姆。次月8日,黄某在主人房整理衣物时发现衣柜里放有8000元现金。因其有赌博恶习,遂起了盗窃之心。当日上午,黄某分3次将衣柜内的8000元现金盗走。为了方便使用,黄某将部分现金换给卖菜的店主,由店主将相应的金额微信转账给自己;部分现金则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黄某将盗得的8000元全部充进手机赌博网站进行赌博。至当日18时许,其盗得的钱都被其赌博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根据黄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