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板何某在被梅县区法院采取拘留措施。
小刚(化名)曾在何某经营的某货运装卸部上班,期间,货运装卸部欠了小刚6个月的工资,在其寻求支付时,何某个人向其出具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承认何某欠小刚工资12000元,经协商所欠工资需在2017年12月30日前给付。然而,给付期限到后,装卸部和何某均未支付所欠工资款,小刚在催收无果后,将货运装卸部和何某一起诉至梅县区法院。法院判令货运装卸部、何某应支付12000元工资款给小刚。判决生效后,货运装卸部、何某仍未履行,小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货运装卸部和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同时向何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积极到银行、工商局、国土局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在查无所获的情况下,鉴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工作,梅县区法院决定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在法律的震慑下,何某主动与亲友联系,第二天将12000元送到了小刚手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案件执结当日,法院提前解除了对何某的拘留决定。 (李露)
来源:电视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