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建房屋被强拆
3人暴力抗法获刑
本报讯 (见习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宋宇婷)近日,梅县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违建房屋被拆而暴力抗法的案件,被告人钟某、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被告人管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6月27日,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已多次向被告人钟某的父亲及其家人告知其新建的房屋是违章建筑,并依次下发文件明确告知6月29日起将组织对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2017年12月29日上午,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当日11时许,钟某多次想阻止挖掘机拆除却被执法人员拦住,他便挥舞着柴刀冲向执法人员并用语言威胁,执法人员见状不得不退后散开,钟某趁机冲进正在拆除的房屋内。为防止造成人员受伤,执法人员立即将钟某控制住并带离现场。随后,被告人管某(钟某母亲)下班回家看见自家房屋正在被强拆,意图进入现场遭阻拦后,遂3次手持砖块锤打执法人员手持的盾牌,捡起地上的石头向执法人员砸去,并推搡执法人员,接着用水管将自来水喷射向围墙外的工作人员;最后竟用粪水泼向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随即上前阻止并控制管某,控制过程中管某咬了巡警大队民警的右手。同时,被告人李某因自己在钟某的房屋附近违建有房屋,担心自己的违建房屋也会被强拆,遂阻挠现场执法,在管某泼洒粪水后拿来一把长柄铁锤砸向执法人员,随即被现场执法人员控制。控制过程中,2名应急队员的右手被李某打伤。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