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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畅砸“挡道车”!梅县男子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8-05-14]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2527

心情不畅砸“挡道车”!梅县男子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时间:2018-05-14  来源:梅州日报

黄义涛 李露

本报讯 因心情不畅便怒砸路口“挡道车”,梅县区男子李某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梅县区法院近日审结该案,李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10月的一天凌晨,李某驾驶小车回家,途经村道路口时,被停放在路口的一辆小轿车挡了道,致使其只能勉强通过。回到家门口时,李某发现忘记带钥匙,于是打电话给妻子,但无人接听。李某很恼火,想起那辆挡道的轿车,便从垃圾堆捡了一根不锈钢管,回到路口的轿车边,将轿车左右后视镜和左右前车门的玻璃砸坏。随后李某返回家门口,再次电话联系其妻,仍无人接听。李某更加恼火,遂再次走到轿车边,就地捡起砖头将车前挡风玻璃砸坏。经鉴定,该小轿车被砸坏的各部件损失共计5666.6元。

案发后,李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年12月,李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梅县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