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放鞭引发山火 村民因失火罪获刑
时间:2018年4月3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
黄义涛 宋宇婷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村民因祭祖引发山火的案件,被告人卜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7年10月2日,被告人卜某与其家人一起到梅县区畲江镇一山场祭祖,当天10时左右,卜某把准备燃放的鞭炮摆放在坟地边缘并用打火机点燃,燃放时鞭炮弹射到附近的杂草丛中起明火并迅速向山场两边和上方蔓延从而引发山火。见火势越来越大,卜某及其家人立即用松枝、帽子来扑火;因山火无法扑灭,卜某的儿子遂打110报警,后经干群一齐努力将山火扑灭。破案后,经梅县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现场勘验鉴定,山场山火总过火面积330亩,其中有林地10亩。
梅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卜某安全防火观念淡薄,祭祖燃放鞭炮引发山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后余思■
文明祭祀 杜绝隐患
清明将至,上坟祭祀活动也逐渐多了起来。人们采用各种方式祭奠先人,其中焚烧纸钱、燃放爆竹等仍然是最主要的方式。但是,这种传统的祭祖方式既不利于环保,也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甚至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在今天刊登的两则消息中,一人被判赔偿损失,另一人则触犯刑律被判刑。这再次对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敲响了警钟。
随着健康环保理念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文明祭祀、绿色祭祀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文明祭祀才是对先人最好的告慰,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抛弃旧有陋习,努力做文明、环保、安全、节俭祭祀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