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夺后脱衣逃跑 经DNA比对终落法网
时间:2017-09-19 来源: 梅州日报
黄义涛 宋宇婷
本报讯被告人韦某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妇女财物,作案后将T恤扔掉逃离现场,这件T恤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梅县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韦某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6年9月17日下午,韦某到梅县区新城办事处伯公下李屋市场闲逛时,看见海鲜店门口站着一名戴着金项链的妇女,遂心生歹意,趁被害人曾某不注意,冲上前用手扯断其脖子上的金项链。曾某立即随手抓住韦某的T恤,在拉扯过程中将其左袖口拉断,韦某趁机挣脱,把T恤扔在地上后逃离现场。金项链出售后所得赃款被其花光。
案发后,曾某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案发现场韦某扔弃的T恤交由市公安局进行司法鉴定,从中提取出检材DNA,经与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确认与韦某的DNA是同一体,案件得以侦破。
梅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应依法惩处。同时,被告人韦某曾犯罪处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