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假房产证逃税
税务人员慧眼识破抓正着
时间:2017年8月26日 来源:梅州日报
黄义涛 刘梅芳
本报讯 网上进行买卖交易,方便、便宜。但不是所有东西都能进行买卖。稍有不慎,就会陷入法网。近日,梅县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钟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钟某在梅江区经营一家房屋中介店,与一名房产中介刘某相识。2017年1月4日,另一名房产中介郭某促成了曾某、许某二人位于梅县区某处一宗房产交易,该套房属于曾某、许某的第二套房产。
郭某轻信刘某能降低二套房过户的契税费用,于是委托刘某办理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并交给其2万元契税费。刘某则转而把过户手续交由钟某操办,但只交给其1.8万元契税费。
为达到将第二套房通过出具虚假证明为首套房后进行二手交易的目的, 2017年2月,钟某通过互联网找到可办假证明的淘宝网一商家,支付800元伪造了一份虚假房产证明。
钟某拿到此证明后,安排不知情的店员刘某将伪造的证明及其他过户材料交至梅县区地方税务局南口税务分局去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当钟某还在为赚取六七千元好处费欣喜不已时,熟不知已被公安机关盯上。
南口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明的印章有问题,经向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核查未开具该证明,遂报警。
直至被公安机关羁捕归案,钟某才如梦初醒,方知自己为贪图好处费,在淘宝上购买虚假证件并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触犯了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