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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11名幼儿园学生又扔路边
发布时间:[2017-07-18]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667

接送11名幼儿园学生又扔路边

贪杯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获刑

时间:2017年7月14日   来源:南方法治报

黄义涛 郑梦丽

本报讯 作为接送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司机林某,因为贪杯耽误了时间,他见天色已晚,便将11名幼儿园学生一股脑全塞进了1辆三轮摩托车,并在不断绕圈兜转后,将学生们扔在路边,径自离去。虽然林某腿脚不便,属于残疾人士,但是也并不能因此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林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

学生们幸获好心理发店老板救助

2016年12月27日,受梅县区某幼儿园聘请接送学生的司机林某,因为喝酒耽误了时间。当天下午5时许,经幼儿园老师再三催促后,林某才姗姗来迟。但本应分两次接送的11名学生,林某竟一次性将其塞进了1辆三轮摩托车,其中1名学生还坐在驾驶位前面。幼儿园老师见状连忙制止,林某不听劝阻,执意将这11名学生一次性载走。

然而,林某并没有按平时路线把学生们送回家。他在不断绕圈兜转2个多小时后,将学生们扔在了某路口,随后径自驾车离去。期间,幼儿园园长、老师及学生家长多次打电话质问,林某先是回答已将孩子送回家,后拒接电话并关机。

当天,被扔在路口的11名幼儿园学生感到很害怕,便一齐往巷内跑去,所幸附近的理发店老板看见后,把他们都带入店内,然后打电话报警。

当晚8时许,经幼儿园园长通知到派出所说明情况的林某被民警抓获。经鉴定,林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331mg/l00ml。

司机称不记得学生们为何在路口

事后,林某回忆说,他接送学生已有两年,平时和幼儿园及家长们都没有矛盾,事发前两天园长告诉他幼儿园搬迁后不用其接送学生了。当天中午,他一个人在家喝了三两50度左右的自酿米酒,见天很晚了,才一次性载走11名学生,却不记得行驶路线以及为什么学生们会出现在某路口。

据了解,这些幼儿园学生的父母都是从江西来梅州务工的,平时工作特别忙,没空接送孩子,加上幼儿园园长又说司机是其亲戚,载客六七年了没有出过问题,所以他们才把孩子交给林某负责接送。

梅县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林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搭载11名学生在城区道路兜转两个多小时,经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31mg/l00ml,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林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某拘役五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