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法制报
黄义涛 郑梦丽
通过婚恋网站找到有缘人,本来是个很美好的愿望,却不料个人信息的泄露也容易让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2015年3月至7月期间,郭某从某婚恋网站筛选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后,假装与被害人谈恋爱,相继4次以店铺开张为由要求被害人送花篮祝贺,骗取被害人钱财。日前,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求偶心切,婚恋网站遇“知音”
2015年3月初,郭某从某婚恋网站上查找到被害人杨女士的相关个人信息后,化名“刘志成”与杨女士取得联系,然后假装与杨女士谈恋爱,骗取杨女士的信任。据杨女士讲,她在某婚恋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希望能在那里找到合适的伴侣。2015年3月初的一天,杨女士像往常一样登录该婚恋网站浏览信息,这时突然有人跟她打了声招呼,杨女士心里一动,赶忙回复,两人就这样聊了起来。对方称自己的名字叫“刘志成”,30多岁,现独自经营着好几家店。“刘志成”为人热情,开朗健谈,并主动要了杨女士的电话号码。接下来的两天,“刘志成”不时打电话来,两人相谈甚欢,感情不断升温。
此外,郭某在3月初及6月中旬,通过同样的手段分别骗得
男扮女声,连同性都不放过
不止是女士,郭某连男士都不放过。同年6月10日,郭某利用手机变声软件假扮女性,化名“张秀丽”通过某婚恋网站与东莞的徐某取得联系后,同样假装与徐某发展情侣关系。在骗取徐某的信任后,6月27日,郭某以过生日为由要求徐某送花,骗得700元;7月2日,郭某又以电器店开张为由要求徐某送花篮,骗得5000元。
梅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退还了大部分诈骗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警惕骗子“魅力攻势”时刻保持防范意识
这些骗人手法为什么能屡屡得手?这些骗子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能让女性在短短几天内深陷爱河,难以自拔,分不清真假呢?办案法官以上述
骗子“魅力表现”之一:家境殷实,寻找真爱。被骗的
骗子“魅力表现”之二:进退有度,温柔体贴。在电话联系的那些天里,郭某一有空就会主动给
骗子“魅力表现”之三:循序渐进,博得信任。在电话交流中,郭某时不时地会
办案法官指出,“花篮诈骗”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骗局,以婚恋交友为幌子,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后实施诈骗。由于某些征婚交友网站对注册个人的信息审核不够严格,诈骗分子趁机通过这些网站注册条件优越的虚假交友信息(谎称自己是“款姐”或者“富商”),在电话沟通中,以甜言蜜语迷惑事主,利用对方为情或为利急于结婚的心理,骗取钱财。
为此,法官提醒广大网友,婚恋交友网站上登记的征婚信息真假难辨,必须时刻保持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尤其是对方以“要钱急用”、“开店要贺礼”等理由要求汇款的,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谨防造成心理、财产双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