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经梅州市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的84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3月8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诚挚感谢以下人民陪审员为审判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杨佳妮、李奎山、唐雯、侯秀玲、李芬兰、赖国平、
王文、黄德芹、黄钙胜、林荣军、陈伟强、叶春苑、
黄汉、何钦茂、蔡远心、张裕华、钟小玉、杨建斌、
温霞云、廖学德、叶访明、唐伟琼、罗万珍、陈鹏超、
杨军、黄晓锋、梁彩霞、邹吉清、叶文新、谢健辉、
刘绍强、李文广、丘栋、雷保财、陈小兰、温正敏、
冯才建、顿思思、刘春燕、曾晓梅、李康能、李谷风、
黄永章、洪建球、曾志豪、钟雪珍、张艳媚、余松基、
徐光均、李永源、潘海峰、宋艳萍、罗雄、叶家栋、
刘广锋、林小燕、刘缸、曾丽江、廖辉芸、李振雄、
梁芬、李文建、李珍真、李素玉、宋森宏、李梅香、
邹健玲、李凯、李海、郑环环、潘永招、胡耀鑫、
胡碧玉、饶小荣、刘更生、潘建锋、吴彩友、王爱华、
管惠娟、李小光、刘俊敏、蔡文勇、曾秀红、吕维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