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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715

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英模精神,提升学习效果,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3月25日上午,梅县区法院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由2019年“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畲江法庭庭长刘国勇作先进事迹报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古英智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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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勇同志于1998年进入梅县区法院工作,在工作期间,刘国勇同志立足岗位,兢兢业业,曾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者”“优秀党员”“调解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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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上,刘国勇同志以《不忘初心 执法为民》为题以朴素的语言讲述了他23年扎根基层,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点点滴滴。自担任法官以来,刘国勇同志累计审结辖区范围内民商事案件约1400多件,案件涉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合同等类型,结案率100%,无一被认定为错案,也没有超审限案件,无不体现了他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一心为民的情怀。他表示“作为一名党员,能够为群众办事实,我感到非常有成就感。”刘国勇同志还分享了他是如何带好团队以及在执法办案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大力学习先进典型事迹,从先进典型中汲取正能量,坚定信念、永葆先进的政治品格,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忠诚担当,以勇往直前的态度和永不懈怠的精神为新时代法院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