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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梅县区人民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69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28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梅县区人民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在梅县区人民法院召开。委巡察办同志,市委巡查组成员,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平同志,梅县区纪委监委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黄舜尧同志,梅县区人民法院在编干警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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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文泅同志反馈了巡察梅县区人民法院党组的情况,指出巡察期间发现的政治意识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思想建设滞后,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队伍管理抓而不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司法行为不规范,作风不扎实;执行工作问题多,执行质效不高等问题。同时,反馈意见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打造文明窗口。四是强化司法行为规范化,注重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罗爱彬同志传达市委书记陈敏同志关于本轮巡察工作的讲话指示精神,并就落实巡察整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二是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三是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梅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伟辉同志代表梅县区人民法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他指出,巡察组既肯定了梅县法院近年来的工作,又严肃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意见,梅县区法院党组完全认同、诚恳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在巡察组的指导意见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力的保障,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立足长远、标本兼治,严格对账销号,确保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