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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被表彰为“2017—2018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9-11-07]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906

11月4日,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件,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梅县区法院荣获“2017—2018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是梅县区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十家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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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