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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到梅县人民区法院 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477

 10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原组长张建南,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忠厚,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黄克等组成的调研组一行,到梅县区人民法院就“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问题研究”开展专题调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卫俊儒,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思彬,梅县区委副书记、区长温助民,梅县区委常委、梅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梅县区政法委书记赖启忠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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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梅县区人民法院信访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并召开座谈会。会上,梅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伟辉从员额制改革、院庭长办案、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审判管理等方面向调研组及各位领导汇报了梅县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同时,还指出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先后就司法责任制落实、执行改革、法官职业保障和工资套改落实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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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听取汇报后,首先感谢梅县区委、区政府对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力支持,并对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县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精心筹备此次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梅县区人民法院能够严格按照中央、最高院、省法院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工作。张建南副主任指出,参会人员能够实事求是指出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建议,调研组会将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后原汁原味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汇报。司法改革仍在进行中,希望大家能够坚定司法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主动作为,依靠党委政法委和各方面的力量破解司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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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伟辉院长对参与调研的相关人员表示感谢,认为此次调研是对梅县区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全面指导,今后将落实调研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推动梅县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