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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梅调研法院工作时强调,为实现生态富民强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时间:[2018-08-01]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5935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梅调研法院工作时强调,为实现生态富民强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6日至2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我市调研法院工作,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梅州实现生态富民强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于厚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梅州市委书记谭君铁,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敏,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耀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思彬等参加相关活动。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强仔细了解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情况,要求认真总结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在梅县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周强与法官、律师、当事人等亲切交谈,征求意见建议,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重视发挥律师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调研期间,周强召开座谈会,与全国人大代表邓振龙、李杏玲、张晓、彭唱英等座谈交流,强调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采纳大家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周强表示,梅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梅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应予充分肯定。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强化环境司法,切实加强生态文明保护,促进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周强要求,要精准攻坚、综合施策,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要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信用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要把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要把依法惩戒与司法关怀结合起来,对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惩戒,对因执行不能而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开展救济,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要把解决执行难与解决执行不能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风险意识,自觉防范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要把健全制度与应用科技手段结合起来,走信息化之路提升执行质效;要把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与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周强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谭君铁表示,梅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提出要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要求,充分发挥梅州地区的人文优势和平安优势,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为广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调研期间,周强还瞻仰了叶剑英纪念馆和故居。

来源:梅州日报、掌上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