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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10日在梅州市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3443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0日在梅州市梅县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院长   魏伟辉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梅县区法院认真贯彻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为梅县区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905件(含旧存57件),同比上升3.2%,结案2853件,结案率98.2%;我院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政工科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我院干警李锐烈、肖锋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我院代表梅县区政法系统参加梅县区第三届“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取得第一名。

一、全面依法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刑事审判,打击违法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受理刑事案件312件477人(含旧存1件),审结311件468人,结案率99.7%,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4人,重刑率5.8%;判处缓刑的135人,缓刑率32.5%。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审结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犯罪案件34件39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86件325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2件65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22人,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推动反腐败工作。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工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调解5件,调解率42%,赔偿到位金额59.2万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0人,未成年人非监禁适用率40%,对20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724件(含旧存54件),审结1677件,结案率97.3%,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85亿元。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508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案件43件,审结借款、保险、信用卡等金融案件430件,审结买卖、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案件297件。坚持“调解优先、当判则判”原则,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质量,民商事调解、撤诉案件880件,调解、撤诉率48.9%。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66件(含旧存2件),执结862件,执结率为99.5%,执结标的金额2.24亿元,收案同比多32件增3.8%,结案同比多30件增3.6%。为解决执行难工作,区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推进会,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部门配合联动、法院主导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按上级法院部署,积极开展“攻坚2017”专项执行工作,穷尽办法,善用强制执行措施,开展一系列拘传、拘留被执行人专项行动,司法拘留21人,集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521名自然人、43个法人及其他组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运用“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846户、车辆信息846次,查封车辆110余辆。继续加强民生案件的执行和救助力度,促成和解执结韵生活超市、梅州金盘医院拖欠工资等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稳妥化解了民生矛盾。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

——依法助推中心工作。坚持司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服务措施,开通审执绿色服务通道,全力支持区委、区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强制执行交付余全堂位于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的被征收土地;稳妥处置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节目报道池维贤、池秀芬投诉政府征地违法的舆情事件。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4个法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62件,调解撤诉率达61.7%,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等提出司法建议15份,有力推动法治梅县建设。其中,10份司法建议得到有关部门回复,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推动社会延伸保护、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对110名社区矫正的假释人员进行回访。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及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工作,与2个乡镇2个村结对共建,投入资金40多万元改善村办公大楼、党员活动室、老人活动中心。加强法律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5次,在梅县区外国语学校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近500名师生旁听了模拟庭审全过程,通过学生扮演庭审各个角色,使学生在亲身体验法院庭审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信访安保大厅,公示立案流程示意图和诉讼指南,编印便民服务宣传册,提供休息等候场所,增设饮水机、小药箱、老花镜等便民服务基础设施,努力提高便民利民诉讼服务质量。推行小额诉讼速裁,让老百姓少跑腿,省心省力。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完善前期调查和回访机制,为9件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万元,为72名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天立案率达到100%。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管理。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组建了21个独立审判团队,全面启动员额法官办案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严格落实办案责任。从2017年1月起严格实行员额法官办案制度,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入额后办案的最低数量要求,并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对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定期通报,纳入年终个人绩效考核,确保领导干部发挥示范作用。实行员额制办案机制以来,院、庭长主审案件1903件,占比65.5%;结案1820件,占比63.8%。推进繁简分流执行机制,统一调配执行人员,统一管理执行案件。深化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行院领导接访处访常态化,将责任分解到人,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等岗位责任制。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继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完善主动公开渠道,构建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门户网站等自媒体新闻宣传平台,加强与“梅州法苑、法庭内外、梅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法院各项工作,在各级媒体刊登稿件28篇,在电视台播出新闻、专题58条。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907件,上网率100%,排名全市法院前列。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选任陪审员66名,参审案件524件,陪审率97.4%。率先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全年庭审直播39件。率先开通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挂网拍卖处置房产、车辆等财产55次,网拍标的32件,成功拍卖13起标的,成交金额2115.6万元,网拍完结率40.6%。

——强化审判管理监督。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实施办案进度管控,从源头上防止超审限。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文书质量评查。及时、准确完成司法统计工作,共推出司法统计分析专刊9期。抽查上网裁判文书143份,案件质量评查活动3次,评查各类案件149件,裁判文书276件,裁判文书优良率94.6%。2017年,审判质效明显提高,发回重审、发改率仅为2.6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6%。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通过信息简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和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代表提出加强法制宣传、创新便民利民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今年9月,前往深圳市走访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深圳市梅县商会企业家代表,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人员视察、旁听庭审64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沟通,寄送各类信息简报,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聘任8名特邀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诚恳接受各界代表、委员、当事人、律师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五、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警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加强司法改革背景下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四个过硬”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学党章,学报告”党员考学活动,强化党员队伍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引导各支部理论学习,夯实党员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水平。

——加强廉洁司法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监督、司法权力监督和廉政制度落实。开展司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党规党纪知识竞赛,营造党员干警明法纪、知敬畏的浓厚氛围。健全落实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针对纪律作风、公车管理、廉洁自律等问题开展谈话提醒主体59人次,谈话对象253人次,提醒内容798次。创新审务督察形式,开展联合督察,对法院机关、人民法庭明察暗访2次,下发通报4份,纠正问题16个,充分发挥正风肃纪作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干警司法能力培训,通过举办学术论文交流、举办审判业务提升培训班、召开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质量分析研讨会,特别是对被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进行全面剖析,增进审判业务交流学习,总结办案的要点难点,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国家、省和市级培训约27次199人。我院干警撰写案例分析38篇,其中上报省院《中国裁判案例要览》4篇、《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 篇、《案例选》32篇。

各位代表,2017年,梅县区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区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梅县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认识到区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办案质效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审判管理监督不够精细;二是执行工作有待加强,执行联动、财产查控工作存在不足;三是司法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区法院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司法职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法院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领会精髓,把握实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二是立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办案质效监督,提升庭审水平、裁判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严格审限管理,提升办案质效。科学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优化指导。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发挥好现有的点对点查控系统,继续与银行、车管、工商部门加强合作,实现信息化查控全覆盖。三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后勤保障部门人员职责,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全力支持配合员额法官审理好案件,形成审判团队整体合力,真正让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院庭长办案任务数,同时继续履行好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的责任,确保办案质效。四是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网络,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诉讼指南、案件流程查询、裁判文书查询、司法统计查询和执行信息查询等各种信息服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不懈抓好党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党建的首要位置,坚定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审判业务交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以文化建设为载体,推进阳光心态建设和心理疏导机制,缓解干警办案压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履行法院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忠诚履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为建设富庶美丽梅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