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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四大举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03-08]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3085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梅县区法院立足审判、精心谋划、快速行动,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求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迅速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魏伟辉担任组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古英智担任副组长,刑庭、立案庭、办公室、审管办、法警大队、研究室等负责人为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下设于刑事审判庭,由副院长古英智、刑庭庭长潘伟熙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吃准吃透“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加强学习,人手配备一本《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每一宗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坚持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人为降格处理或人为拔高标准的现象,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从重从严从快审理,力图把每一宗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和区检察院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建立请示汇报机制,在工作的过程中,分管院领导每天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对涉黑涉恶案件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同时,对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向上级部门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的制度。 

四是加强司法宣传。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自媒体,以及报纸报刊、电视新闻等大众媒体,结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为打击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