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救助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彰显人文关怀,12月7日至8日,梅县区法院对2016年办理的8件司法救助案件开展跟踪回访及5件申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前期调查工作。
此次回访,梅县区法院干警深入梅县区雁洋镇永福村、南口镇瑶东村、梅南镇蓝田村等13个村镇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和有关案件的前期调查工作,共走访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30人次,当地村干部群众10余人次。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详细了解被救助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生活、工作、居住、经济收入及救助金使用等情况,了解被救助人及其家庭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及对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拓展救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建立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实现化解“执行难”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在今后的司法救助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主线,多措并举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思想上高度认识司法救助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是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实质公平的需要,是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文明的重要标志。二是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自上而下、自内而外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体制、机制,界定主体,明确责任,强化功能,有序运作,切实有效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当事人了解有关司法救助措施的具体规定,了解司法救助的具体条件及骗取司法救助的惩罚措施等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救助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特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