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梅县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开展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帮扶工作,深入了解申请执行人的生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多方支持,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最大限度地帮助特困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使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化、常态化。梅县区法院多措并举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一是拓宽救助对象。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和司法救助机制紧密结合,做到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快速回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类申请人;刑事附带民事类申请人;交通事故类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类申请人;工伤事故类申请人开设绿色通道,快速审查、报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拓宽救助对象的范围,帮助更多困难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
二是拓展救助方式。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它社会救助相衔接。对行动不便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与政法委、民政等多个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立救助协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特别是对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生活困难等情况,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司法救助台账,坚持一案一备案,对救助金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进行审核监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见证司法救助金发放,确保司法救助金按时全额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