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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2]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986

               

梅县区委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于7月28日上午,在梅县区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增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伟辉,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肖耀宗等领导和“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黄增国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胡春华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动力,全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部门联动、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力争提前完成“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任务。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和定位,从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思想到位,站位高一些,想得深一些、远一些,行动上步调一致,共同营造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定信心,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凝聚共识、各尽其责,借助执行联动机制、信息化平台等通力协作,形成大执行格局的强大合力,让“老赖”无处藏身。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解决“执行难”的路径和方法。要进一步完善大数据集成应用机制、信用监督惩戒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深入研讨共同遏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干扰执行等行为的标本兼治、群策群力的执行工作机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阻,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是维护法律权威,强化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律保障。对负有协助执行义务却拒不履行的行为要加大党纪政纪处分力度,报备组织部门作为是否提拔使用、评优晋级、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魏伟辉院长代表区法院通报了去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分析了我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初步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