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中院公布了梅州法院2016年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梅县区法院共有4篇论文获奖,其中三等奖3篇、优秀奖1篇,占全市获奖论文(14篇)总数的23.5%,梅县区法院也被评为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梅县区法院刘伟梅撰写的《反思陪审制度改革之司法困境》、刘芬撰写的《我国行政法院的设立构想》、黄福中撰写的《民事执行难问题研究—浅析执行救助基金制度的运用》获三等奖;刘芬撰写的《试论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处理及其效力》获优秀奖;梅县法院获“组织工作先进奖”。
为提升全院学术研讨工作整体水平,院党组高度重视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坚持多措并举,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研究部署,确立专门机构负责跟踪论文写作进程和质量;
二是召开学术讨论动员会,做好组织动员。接到学术论文征集通知后,立即组织干警召开动员大会,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鼓励干警从自身岗位出发积极动笔撰写学术论文。
三是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交流会,抓好选题。结合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关于“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中心议题,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交流会,对一些热点和难点议题展开论述,帮助和促进干警正确选题。
四是确定作者重点辅导,做好跟踪指导。精选全院业务精英和调研骨干10余人参与学术论文撰写工作,明确重点作者予以全程关注,政工科和所在部门对其进行重点跟踪和指导。最终,筛选出8篇优秀论文参加全市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并取得上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