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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7-05-03]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961

               

4月28日,梅县区法院组织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魏伟辉带领全院干警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就进一步宣传贯彻重要批示作学习辅导,强调以下4点意见:

1、要全面准确领会“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基本内涵,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的总纲,作为推进我院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

2、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批示要求上来,确保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刻把握“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我院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司法改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引领谋划好法院未来发展。法院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一体认识、一体把握,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战略、制定发展举措。全面总结过去的经验和不足,把我院突出的问题研究透、解决好,把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发扬光大,推动我院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

4、要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学习宣传。重要批示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真理性、指导性,法院广大党员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学深学透,院领导要带头研讨、带头宣讲。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把重要批示精神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注重在准、新、实上下功夫,确保重要批示精神为党员干部所掌握、为人民群众所了解。

最后,全院干警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针,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二是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三是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加强为民司法举措;四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抓好作风整治。

 

 

 

0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