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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十项措施推进“攻坚2017”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7-03-1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876

梅县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推出十项工作举措,开展“攻坚2017”专项行动。

一、全面落实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在法定时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报告财产,执行团队将财产报告核实后录入卷。没有相关材料附卷的,一律不许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二、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

深入推进财产查询、信用惩戒、失信上网曝光机制,充分发挥失信惩戒作用,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法严惩拒执行为,在网上网下同时调查、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形成执行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主动履行义务。

三、加强完善速执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充分发挥速执组速查、速控、速结的功能,同时集中力度,集中突破加强复杂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真正做到简案速执,繁案精办。

四、完善网络查控工作

根据“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询系统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络查控工作,加强案件信息、工商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实现网络冻结和扣划。

五、全面实现网络司法拍卖

完善网上拍卖变卖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凡是具备网络司法拍卖条件的,都应按要求进行网上公开拍卖。

六、实现“一案一账户”的执行款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执行款支付实现纸质和电脑双审批,执行款清零归档结案,案、款、账每月核对,实现案、款、账、人一一对应,账目清晰,程序透明,发放高效。

七、畅通绿色通道,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提高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提高执行效力,运用司法救助机制对特困申请人进行救助,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八、集中清理解决财产案件的执行

对被执行人有财产、因其他原因中止终结的案件,及容易引起突发事件的案件,逐案登记分析具体原因,一案一策,制定清案计划,启动攻坚行动,分批解决。

九、建立执行、审判、立案部门的协调机制

在立案、审理阶段就注重采取保全措施加强对涉案财产的查控,以利于执行实现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另外,进一步完善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办案流程,规范执行主体。

十、加强执行宣传进村入户工作

在各类媒体上发布执行案例信息,制作执行宣传画报进村入户,重点宣传重权打击老赖的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守法、诚信意识,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0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