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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向7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
发布时间:[2017-01-22]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676

               

 

1月19日,梅县区法院举行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在受邀请的区人大、区政法委、区法工委、区检察院等单位人员现场见证下,向符合条件的45宗案件的72名当事人发放24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困难当事人送上温暖。当天,梅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伟辉率队前往梅县区华侨城、西郊洪福福利院,为因交通事故致残,行动不便的特困申请执行人罗佑标、丘小梅分别送去司法救助金8000元、10000元。

               

 

发放仪式上,魏伟辉院长强调,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方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确保每一份司法救助金都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手中,以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希望被救助人在取得司法救助金后,要将钱用在刀刃上,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开展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帮扶工作,深入了解申请执行人的生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对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积极向区党委、区政府汇报,争取多方支持,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最大限度地帮助特困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使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