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梅县区法院依法强制执结一宗占有物返还纠纷案,充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涉案房产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嘉应西桥开发区国商中心超级商城中区由地面算起第四层(所占建筑面积约759平方米),原属被执行人梅州长城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因借款抵押被梅州中院裁定以物抵债给梅江区信用联社。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取得该房产,但一直由梅州长城实业有限公司占有,未将上述房产交付给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7日,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梅州长城实业有限公司返还涉案房产。经过一审、二审,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梅州长城实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从涉案房产搬离。
二审判决生效后,梅州长城实业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6年6月21日,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向梅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梅县区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一直无法联系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经多次电话联系梅州长城实业有限公司留守员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2月22日,梅县区法院组织干警依法对该案强制执行,同时邀请电视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在执行干警协作下,将堆放在涉案房屋内的东西全部搬离完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