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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首次使用巡回审判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发布时间:[2016-11-08]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697

             

             

为了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梅县区法院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车灵活机动的特点,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纠纷、劳动纠纷等案件,采取深入辖区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送法下乡。

112日上午,梅县区法院组织干警到梅县区畲江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梅县区法院首次将巡回审判车开往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审判车的车载LED显示屏播放法制宣传片,同时摆起法制宣传台,指派青年法官当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并向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各类案件立案申请指南等材料。

112日下午,梅县区法院使用巡回审判车到畲江镇上墩村开庭审理一宗劳动争议案件,为行动不便的被告提供诉讼便利。变“等案上门”为“巡回办案”,变“坐堂办案”为“办案到村”、变“开庭普法”为“送法到家”,让立案、审判、普法更接地气。巡回法庭这种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腿的庭审方式,既能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又能现场以案说法,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巡回审判车集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一体,是继开展田间地头法庭之后的又一种巡回审判方式,是审判智能化的表现形式。

梅县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工作主线,强化以民为本,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梅县区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一是完善诉讼窗口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强化诉讼引导、审查立案、查询咨询、材料收转等,实现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设立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升级POS机即时缴费系统,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开展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法庭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解决群众“立案难”的问题。

二是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建设。积极倡导“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司法优良传统,将法庭搬进村、社区、企业,通过提供巡回审判、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就地调解等人性化便民服务,采取生动形象的宣传,不断增强公众法律意识。

三是完善人民法庭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了解民情、便于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势,与法庭所在辖区内的司法服务工作站开展司法宣传、现场调解等工作,就地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四是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以巡回审判工作为基础,将日常宣传和特殊宣传相结合,积极组织群众旁听案件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通过在巡回审判中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及时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征询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