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发改率,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近日,梅县区法院召开发改案件评析工作会议,对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份被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逐案评析,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会上,原承办法官将被发改案件从审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详细汇报,并对改判事实的理解和案件被发改的原因等进行深入剖析。梅县区法院结合当前司法改革后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新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审判工作,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加强案件检查。坚持业务庭逐案自查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原有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定期对发改案件进行剖析,找出原因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努力统一案件处理尺度,坚决杜绝类似案件被发改的情形再次出现。
二是强化法官意识。通过定期对发改案件的剖析,不断强化法官案件质量意识,时刻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责任,避免同一问题重复发生,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深化业务培训。在全院强化学习氛围,法官应坚持不懈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通过多角度、多形式不断更新法官知识体系,拓展法官办案思维,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注重沟通联系。特别注重加强与上级法院法官审判实务方面的交流,主动请教、虚心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从根本上避免因法律法规理解错误、处理不当等原因造成发改案件的出现。
五是完善责任追究。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责任认定、确认程序以及责任划分和责任处理方式,将发改案件与法官的个人绩效考评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法官执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