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执行大会战”启动以来,梅县区法院积极落实任务分解、领导包案、责任到人等措施,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6月30日,成功执结77宗被执行人梅县凯盛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拖欠工人经济补偿款、生活补助款共计246622元的系列案件。
被执行人梅县凯盛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停产,2015年10月30日,申请人郭英辉等77人与被执行人梅县凯盛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签订《仲裁调解书》,约定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经济补偿款和生活补助款。仲裁调解书签订后,梅县凯盛旋窑水泥有限公司一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相关部门多次调处均无效果。为此,2016年5月3日,权益人向梅县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系列案件涉及77人的切身利益,又是涉民生案件,如不及时执行容易引发集体上访等不稳定的隐患。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梅县区法院高度重视该系列案件的执行,要求承办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尽全力安抚每一位申请执行人的情绪,防止群体性信访上访事件的发生,消除社会不稳定隐患。经深入分析,充分了解案情后,代院长魏伟辉带案约谈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面对面释法析理,认真宣传“夏季执行大会战”的有关规定,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最终促使其自觉履行了义务。
此系列案的成功执结,依法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执行二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