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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三措并举提升专递送达质效
发布时间:[2016-07-13]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685

准确、及时、无误地送达法律文书,能确保后期的审判活动顺利进行。专递送达是法定送达方式之一,针对在专递送达方面存在签收不规范、回执反馈不及时、送达效率不高等问题,梅县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专递送达,提高专递送达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建立法院与邮政部门的对接机制梅县区法院指定立案庭送达组的一人专门负责全院需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的登记查收,联系邮政部门及时将邮件送出,实时监控文书送达情况,遇到回执反馈不及时或者遗漏情况及时与邮政部门联系,要求邮政部门打印回执并对此作出说明。邮政部门对于我院反馈的投递不及时、送达不规范等情况,及时与法院专递投递员进行交流沟通,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构建邮递人员培训机制。以邮政部门为主导,法院工作人员参与的方式定期对法院专递邮递人员进行有关法院专递送达方面知识的培训,使邮递人员掌握法院专递送达的法律要求,明确法院专递送达的重要性及法院专递送达的特殊性,提高工作责任心使法院专递送达能够高效、准确开展。要求回执上不仅要有受送达人签名,还必须核对身份证明,并注明签收人的身份证号码;如遇到签收人不是受送达人本人的,还必须出示签收人与受送达人之间关系的证明,并在回执上予以注明,确保邮件送达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三是加强对法院专递送达的审查。强化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的责任意识,规范填写收件人、寄件人地址,确保邮件寄得出、退得回;加强专递送达的审查力度,不能只看到有回执单就认为法律文书已送达,法官应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格审查当事人未到庭的原因,是否存在因专递送达不规范造成当事人未收到或迟延收到法院法律文书的情形,防止因送达原因而造成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