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梅县区法院院长邱忠强简要汇报了梅县区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区人大、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企业代表等积极发言,对区法院近年来的审判执行、司法便民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区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钟勇生副主任对梅县区法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工作所做的突出贡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梅县区法院积极规范司法行为,保障了法院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一是规范审判权力和权力监督机制,让权力和监督制约一致;二是规范审判执行运行机制,让审判执行均有章可循,有相应制度制约;三是规范阳光审判程序,继续推行裁判文书公开、信息公开,以此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四是规范队伍的严格管理。
钟勇生副主任认为,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一直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改革的,梅县区法院今后在“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上,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强化审判权的监督机制。回归法官的本职工作,逐渐规范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必须跟上司法改革步伐;二是增强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制约。法官手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利,若失去监督,必然会导致腐败;三是强化对案件质效的责任监督机制。建立对案件质效的责任评估机制、责任追究终身制等,确保案件质量;四是加强对法官员额制外的人员的管理保障。加大对法官培训的投入,提高法官素质的同时,要对未纳入法官员额制的干警给予充分的保障,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司法改革带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