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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为八旬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发布时间:[2014-10-3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33

             

             

“请老人家放心,我们会尽快为你们办好手续,尽快执行,让你们早日拿到赡养费。”两位老人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感动地说“谢谢,谢谢法院为我们着想,为老人家权益打官司撑腰。”

20141023,梅县区法院立案庭接到两位年届八旬的老人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因行动不便,请求法院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工作人员放下电话后,当即向领导汇报,经调整各人手头工作,当天即派员前往老人的住家为他们办理立案手续。

原来,何伯夫妇膝下有六个子女,因为有的子女一直没有自觉负担老人的赡养费,今年4月,何伯夫妇把六个子女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判决,六个子女每人每月应负担两个老人的生活费300元,并平均分担今后的医药费用。判决生效后,其长子何某强仍不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老人向法院打来求助电话,要求申请执行判决。立案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核实两位老人均80多岁的高龄,何伯的右脚最近又不小心受伤,当即决定启动司法绿色服务通道,主动上门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在何伯家,法官认真审查了申请执行立案材料,并指导何伯夫妇填写好申请表。法官办理好手续起身离开时,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梅县区法院一直以来重视落实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贯彻司法为民宗旨。近三年,对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等特殊群体就提供了20次上门立案服务、巡回开庭等便民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