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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8-11]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25

 

梅县区法院召开2014年纪律教育

学习月活动动员暨教育辅导报告会

 

梅县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和梅县区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86日下午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邱忠强院长主持会议,并围绕“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主题,就2014年如何开展纪律教育学习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计划。

邱忠强院长提出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自觉性。着重对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教育、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法制教育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希望通过各方面的教育学习,夯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弘扬优良纪律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邱忠强院长强调按方案开展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院党组负总责。成立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法院党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四亲自”(重要部署亲自研究、重要活动亲自参加、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协调),“三带头”(带头接受教育、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整改落实)。

(二)突出教育重点,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保持党的纯洁性、维护司法廉洁性的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和推进司法公开平台活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活动实效。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加强对教育学习活动指导和督促,掌握学习进度,做好相关教材、学习资料的准备工作。各部门要按本《通知》所规定的学习内容、教育活动时间安排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最重要的一点是,应善于总结学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其实效。

 

                                 

                                  2014年8月7

                                     梅县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