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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三项措施提高人事档案管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4-07-17]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08

 

梅县区法院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积极采取三项措施规范人事档案管理,提高人事档案质量。近期,专门抽调多名干警,历时四个多月,对本院的54份人事档案进行了深度清查和全面完善。

一、配足资源,制定详细核查计划。院党组高度重视,指定由政工科负责,除给予充足的物质保障外,安排干警到梅县区组织部认真学习档案的清查程序和方法,还从其他部门抽调2名年轻干警全力协助。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核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核查计划,明确重点核查内容为三龄两历一身份(包括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和学历、学位,和如何取得干部身份)和初审-复审-再审的核查方式。

二、严格核查,落实层层审核程序。每份档案均需经过三层审核:先由一名干警进行初步审核,对档案的装订、材料的分类及涉及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等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再由另一名干警对档案进行全面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和比对《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形成《干部基本信息核定表》;最后由另一个干警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干部基本信息核定表》对档案进行复核,复核没有问题后,形成《干部档案审核情况汇总表》。通过层层查阅、审核原始档案资料,认真细致地核实每一份材料,有效杜绝假材料进档,保证入档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查漏补缺,确保档案齐全规范。在核查档案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另行备案,并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干警进行查漏补缺。对发现原始档案出现基本信息不一致或有涂改痕迹的,一般建议提交核查小组讨论,反复调查核实后再进行认定。对于缺失相关材料的,按照材料的不同性质分别处理:对于普通性的材料,如入团申请书、个人荣誉证书等,及时通知干警自行补齐,集中时间收集;对于阶段性材料,特别是涉及到反映干警的德、能、勤等方面的材料,如学历证书、干部任免表等,给干警一定期限补齐,统一时间收集;对于特殊材料,如入党申请书,则采取帮助联系有关单位、部门提供和本人查找相结合办法进行收集。有些材料实在没办法补齐的,需说明理由或到相关单位、部门开具证明。在核查的54份干部人事档案中,共出现15份档案需要补充材料的,最后均按要求补充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