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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多项措施提高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能力
发布时间:[2014-05-21]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72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各项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狠抓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强化司法警察的政治意识,改进司法警察执法作风,全面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司法警察知识化、正规化、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了司法警察保障审判执行、服务法院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健全警务工作制度,落实从严治警要求。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工作规程、执行程序等相关知识,掌握值庭、押解、送达法律文书、查封财产等专业知识;建立警务考评制度,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坚决杜绝违反法纪行为的发生;建立安检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具体落实安保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保障法院办公、庭审和信访秩序;建立民事案件开庭巡查制度,在民事案件开庭期间,安保值班人员应每半小时巡查一次并在值班薄上签名;建立警用装备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警用器械的管理,保障警用器械能有效使用;对警用枪支、弹药进行严格管理,规定了枪支弹药的入库管理、使用范围、枪支弹药的审批、使用程序。

二、建立技能培训机制,高效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制订年度训练计划,做到以练代训和集中训练相结合。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要求,在全年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集中业务技能培训,上半年主要进行队列、捆绑、处突演练、安检设备操作,下半年主要进行擒拿格斗、警棍盾牌、射击训练。体能训练常态化进行,每周安排二次的体能训练。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体能和技战术水平,去年司法警察体能考核中,合格率100%,做到拉得出,反应快,高效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加强管理新成立的辅警中队,对招录的辅警先培训后上岗,充分发挥辅警的安保补充作用。

三、建立警力联动机制,保障大型警务活动。在现有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建立警力合作机制。通过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沟通协作,取得支队和其他基层法警大队的警力支持。在开展大型刑事庭审和执行活动时,互相配合,做到你需我助,我需你援,机动灵活,快速应变,保障了在特殊情况下有足够的警力满足警务工作的需要。

四、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提高处突应急能力。成立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在法院安保工作中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矛盾可能激化,可能出现扰乱审判执行秩序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应分析研判增强预见性,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前做好安保预防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时措施方法到位,对每次警务保障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效提高警务保障能力。组织青年法警成立应急分队,在出现哄闹、冲击法院,扰乱审判执行秩序的突发事件时,应急分队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出警到场,要求应急分队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