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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15]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848

                

                

                

2014115,梅县区法院在法院会议大厅向109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共计89万多元,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平息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芬等109名申请执行人是被执行人梅州某能源有限公司(原梅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人。20131月起,某能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困难开始拖欠工人工资。2013614日,工人们向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申请拖欠工资争议仲裁,经仲裁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某能源公司应于2013630日前付清工资款89万多元给工人们。但某能源公司到期未自觉履行协议。此时某能源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工人们情绪激动,多次到政府、人大反映诉请。86日,109名工人向梅县区法院申请执行。

梅县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执行案件,抽调执行骨干力量成立了专项执行小组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制订了周密执行方案。一是开通绿色司法通道,快立快审优先执行。梅县区法院急当事人之所急,对109名工人申请执行的立案材料在当天审查完毕,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在当天移送执行部门,快速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小组在一周内完成被执行人财产查询工作。二是穷尽执行手段,落实财产查控措施。执行小组对某能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进行详尽调查,发现某能源公司并无银行存款、房产、汽车等财产,执行小组当即对某能源公司闲置在厂房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进行查封,防止被执行人变卖、转移财产。三是阳光执行,迅速处置变现财产。为实现被查封机械设备的最大价值,保证执行活动公开公正,梅县区法院采取摇珠方式确定财产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空间。因某能源公司的机械设备相对落后,两次下调拍卖底价仍没有拍卖出去。为变现被查封财产,执行小组通过协调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意再次下调拍卖底价,积极多方面联系竞买方参与竞买。最后,被查封财产经拍卖取得167万多元。四是认真制定分配方案,兑现农民工权益。2014110日,执行款到账后,为了尽快将工资款发放到工人手中,执行小组在星期六日加班完成了执行款的分配方案。因某能源公司长期生产经营困难,还拖欠15家公司的货款共计357万多元,拍卖所得款远远不足以偿付拖欠货款和工人工资。但为保护农民工弱势群众的利益,法院决定优先足额偿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余款按比例分配给其他申请执行人。

梅县区法院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积极稳妥顺利执结了某能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系列案件。当农民工从执行法官手里接过工资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对梅县区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举措给予了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