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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畲江园区经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9-18]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06

为积极推进我市“一园两特带动一精”的产业发展战略,梅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为辖区内畲江工业园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近三年来,共受理审结园区民商事案件33件,劳动争议仲裁执行案件106件。

一、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梅县法院充分认识到民商事审判工作在保障地方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涉畲江园区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畅通当事人的诉求渠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积极维护园区的和谐稳定。20138月,因梅州某某能源有限公司拖欠赖某等106名工人工资款共80多万元,工人们情绪激动集体到梅县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要求某某公司支付工资款。梅县法院高度重视,特事特办,当天办完106名工人申请执行立案手续,及时进入执行程序。

二、做好审判工作,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园区经济发展过程,较易出现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矛盾。为服务园区经济发展秩序,梅县法院通过民商事审判,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促进建立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工伤事故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修复当事人的交易关系,审理案件过程中穷尽各种调解手段,做到案结事了。三年来,审结园区案件的调撤率达78.3%,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改进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服务的有效性。对园区企业经营过程遇到困难的,梅县法院主动与园区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制订好审判执行预案。灵活把握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适时性适当性,统筹兼顾当事人权利保护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如前述,梅州某某能源有限公司拖欠货款和工人工资系列案件。在执行阶段,梅县法院与园区管理部门及时沟通,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和园区的社会稳定,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先通过园区管理部门协调发放工人部分工资,稳定工人情绪;然后,法院依法定程序及时采取财产查封保全措施,冻结公司银行账户,保障债权人和工人的权益得到兑现。

四、延伸审判职能,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园区案件的分析研判,对园区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调研并向园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判后答疑为企业管理经营者增强更新法律意识,促其改善经营管理方法。园区所在辖区法庭与企业建立联系,通过定期走访,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改善生产经营活动,防范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