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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梅县建设
发布时间:[2013-08-07]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196


为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化解社会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梅县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犯罪,创新社会管理,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进平安梅县建设。

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梅县法院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秩序及各类严重暴力犯罪,保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201315月共受理70件刑事案件,判决惩处88名刑事犯罪被告人,重刑率10.1%,贯彻快立快审快结方针,刑事简易程序平均结案时间为15天,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梅县法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二、提高审判质效,促进诚信建设。以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为调控手段,加强审判执行管理,提高审判质效。通过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行为。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每件执行案都完成“四查”措施,使“老赖”的财产无处可藏,对“老赖”们进行媒体曝光。法院通过查询、冻结“老赖”的银行、信用社账户的方式与银信部门共同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梅县法院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妨害民事诉讼的即予以司法拘留。今年15月,梅县法院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97.3%,执行标的到位率99.5%,执行标的到位金额3328多万元。

三、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推行家事审判法庭、巡回法庭、小额民事诉讼工作机制,从真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为出发点,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今年15月梅县法院结案调解撤诉率达73.4%。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司法为民工作措施,今年4月,梅县法院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启动诉前联调和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相继执结28件梅县九龙康复医院欠薪案件和117件梅县白渡水泥厂欠薪案件,使劳动者及时拿到了血汗钱,充分保护了劳动者弱势群体的利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司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拓展司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实现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开通法院官方微博,选择具有较大法律宣传意义的案件庭审进行微博直播。创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与《梅州法苑》、《法庭内外》和《梅县民声》等电视栏目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及时客观报道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强化舆论引导,向社会公众传递遵纪守法和推进法治建设的正能量。今年15月共21次投稿《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梅州日报》及其他电视新闻媒体,并被采用作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