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4日,受梅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新生的委托依法治县办主任钟宜先率调研组一行五人到梅县法院调研司法救助工作。梅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忠强、副院长张小琴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受救助群众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邱忠强院长向调研组汇报了近几年来梅县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历年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改善民生问题,坚持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方针,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梅县法院积极开展特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工作。五年来,共为115案241名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又难以执行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额101.27万元。司法救助工作为特困当事人排忧解难、缓解“执行难”矛盾、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邱忠强院长还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梅县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司法救助程序等方面工作运行情况。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汇报,还向受救助群众代表了解对司法救助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对梅县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座谈会上,调研组与法院工作人员对司法救助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是司法救助金与实际需要存在差距;二是管理监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考虑一年分批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解决群众特急困难;四是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调研组表示今后努力形成县委政府主导、法院推动的司法救助长效机制,使司法救助惠及更多特困案件当事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