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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法院大力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04]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73

梅县法院按照全市法院视频会议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结合2013年的工作要点,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大力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对照省高院改进作风三十条的规定,自查司法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公正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信息;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力度,要求裁判文书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网;健全新闻媒体旁听和庭审报道制度,选择社会反响大和有法律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实行微博直播庭审过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二是落实便民措施。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一站式”窗口服务模式;建立导诉员工作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和导诉服务,引导当事人完成各项立案流程工作,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帮助,或按规定做好口头起诉笔录。开展电话预约立案和探索建立网上立案,为外地当事人或身体原因不能及时到庭的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开展巡回法庭活动,送法下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讼累。

三是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规范司法行为落到实处,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规范立案工作,做好来诉来访当事人的接待工作,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给予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规范审判工作,结合庭审评查活动,规范庭审行为,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礼仪,要求法官着装规范,使用司法文明用语,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健全审务督查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办公、办案纪律巡查,严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定期通报审判管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要求全院干警紧绷廉政的一根弦,共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当前的工作重点之一,加强对外地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办理转移房产权案件的清查力度。经查发现有1件疑似案件,正处于执行阶段。我院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告知深圳市房产交易中心停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对该房产采取了查封手续。